13.2
在社交环境中,一些人可能会从不同的视角和认知层次去“看见”或“感受”他人——甚至是那些他们原本可能回避交往的陌生人——同时不掺杂自身的偏见或主观影响。
这种社会互动的基本方面被称为empathy——即通过间接体验来感受并理解他人情绪的能力。
例如,当共情者观察到某人因宠物去世而悲痛时,可能会借助类似经历中的一些想象和感悟,充分意识到对方正在经历的痛苦。
一方面,真正感受到他人严重的痛苦与绝望被称为情感共情。在此例中,由于处于不利的情境,这一过程被称为负性共情。
另一方面,为了表达另一种区别,cognitive empathy 是指观察者通过他人的视角来理解对方所感受到的情绪。
在另一种情境下,例如得知朋友中了彩票,旁观者现在可以通过积极共情——即间接体验他人的积极情绪——来回应他人的愉悦心理状态,如喜悦。
尽管共情可能促进人际关系中的友善与合作,但它并不必然导致广泛存在的亲社会行为。许多个体可能仅对那些他们认为有吸引力或与自己相似的人产生共情。此外,过度的共情还可能导致过度的内疚感以及自我伤害式的付出行为。
幸运的是,一个人可以根据特定情境和情绪调节方式,有意识地调整其回应时所表现出的共情程度。
例如,他们可以采用换位思考任务来培养与他人的情感联系。也就是说,他们会进一步去理解一个人以特定方式思考和行为的原因,并解释对方的观点。
或者,在共情可能直接或间接对个人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参加慈悲训练,例如促进慈爱——对全人类的仁慈情感——的冥想技术。
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利他行为是基于共情的。共情是指理解他人观点、感受他人情绪的能力。具有共情能力的人能够与他人建立情感联系,并感到有帮助他人的冲动(Batson, 1991)。共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表现出来,包括认知共情、情感共情和运动共情。
共情常被误认为是怜悯和同情,而这两者 不同的反应 情况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