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药物引起的DNA改变称为致突变性。如果突变影响抑癌基因或原癌基因,则可能导致致癌作用。
致癌作用始于肿瘤的启动阶段。在此过程中,一种具有基因毒性的致癌物——称为启动剂——会突变某个基因,从而抑制细胞凋亡并促进细胞增殖。
随后是肿瘤促进阶段,此阶段中一种表观遗传性致癌物——称为促进剂——会改变细胞环境,以促进癌前细胞的存活。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根据化学物质的致癌潜力将其分为四类。
此类致癌物的遗传毒性潜力通过体外和体内试验进行评估。
体外致突变性试验(如Ames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姐妹染色单体交换试验)快速且成本低廉,但可能会出现一些假性结果。
体内致癌性试验包括对动物进行长期给药,随后检测肿瘤。尽管这类试验成本高昂且耗时,但仍是评估人类健康风险所必需的。
变异性和致癌性是指药物导致遗传缺陷和诱发癌症的能力。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 根据致癌潜力将物质分为四组。一类物质被确定为已知人类致癌物;二类物质可能对人类有致癌性;三类物质缺乏数据支持其致癌作用;四类物质则是数据支持其不太可能是致癌物质。
药物氧化过程中形成的活性代谢物可以导致染色体结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