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
癫痫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分类:发作类型和癫痫综合征。
根据发作类型分类,癫痫可分为四类。局灶性癫痫是指发作起源于一侧大脑半球。
全面性癫痫发作时,双侧大脑半球从起病之初即同时受累。
在混合型癫痫中,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同时出现局灶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两种类型。
最后,在病因不明的癫痫中,无法确定发作的起始部位。
第二种分类方法是根据癫痫综合征进行分类。这些是独特的临床实体,其特征为一致的发作类型、发病年龄、脑电图(EEG)表现以及随时间推移的病程进展。
例如儿童失神癫痫,表现为儿童频繁出现凝视发作;青少年肌阵挛性癫痫,通常在青春期起病,表现为晨起时的肌阵挛抽动。
Lennox-Gastaut 综合征是另一种范例,其特征为多种类型的癫痫发作,并伴有发育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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